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备考合并财务
2014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贵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始终相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财务情况以及 2015 年 1-6 月、2014 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时使用,不得用于
其他目的。因不正确使用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阅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 上年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法定代表人: 文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何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惠娣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北京碧水源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文剑平先生与北京华昊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
于 2001 年 7 月 17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 8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法人代表:文剑平。2007 年 6 月 3 日,北京碧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6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8 日向社会
本公司属环保工程行业。营业范围:污水处理和污水资源化领域的技术探讨研究与开发、设
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承包建设、技术服务、托管运营等;安全饮水、给水和纯水处理、
固体废弃物处理、大气环境治理、水资源管理、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等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
发、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承包建设、技术服务、托管运营等;水务领域投资。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等 33 家子公司,具体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
根据《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桂珍、杨中春、黄瑛、吴仲全之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公司拟向陈桂珍、杨中春、黄瑛、吴仲全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对
价的方式收购陈桂珍、杨中春、黄瑛、吴仲全所持有的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1293 号评估结果,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久安集团 49.85%的股权的评估值为 123,817.43
万元。交易双方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约定为 123,230.00 万元,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包括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其中本公司向黄瑛支付现金对价共计 11,000.00 万元购买久安集团 4.45%
的股权,向陈桂珍、杨中春、黄瑛和吴仲全非公开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产生的亏损由陈桂珍、杨中春、黄瑛、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是北京碧城工程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杨中春和北京聚隆迪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于 2005
年 01 月 25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 3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
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杨中春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股权比例 1%; 北京聚隆
2005 年 7 月 15 日,北京碧城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 1,100
万元,由新增股东北京泛润邮通融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同时,北京聚隆迪
投资有限公司与杨中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47.14%的股权转让给杨中春,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100 万元,其中杨中春出资 1,000 万元,股权比例 47.62%;北京泛润
邮通融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100 万元,股权比例 52.38%。
2005 年 8 月 10 日,经北京碧城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北京泛润邮通融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6.66%的股权转让给杨中春;将其持有的
10.48%的股权转让给陈桂珍;将其持有的 5.24%的股权转让给杨寿年。转让完成后,杨中春出
万元,股权比例 5.24%。同时,经公司全体股东都同意,企业名称变更为“北京市久安市政
2008 年 5 月 12 日,经北京市久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 2,950
万元,由新增股东北京京泉宏源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
股权比例 4.35%;杨寿年出资 110 万元,股权比例 2.18%;北京京泉宏源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09 年 9 月 18 日,经北京市久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新增股东北京汉沃进出口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例 2.19%;杨寿年出资 110 万元,股权比例 1.10%;北京京泉宏源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2,950
万元,股权比例 29.35%;北京汉沃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股权比例 49.75%。
2010 年 1 月 22 日,经北京市久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企业名称变更为“北
2010 年 7 月 21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北京京泉宏源水技术咨
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9.35%的股权转让给陈桂珍;北京汉沃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49.75%的股权转让给陈桂珍。转让完成后,杨中春出资 1,770 万元,股权比例 17.61%;陈桂
2010 年 11 月 2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陈桂珍将其持有的 10%
的股权转让给黄瑛;另将其持有的 8.90%的股权转让给吴仲全;杨寿年将其将其持有的 1.10%
的股权转让给吴仲全。转让完成后,杨中春出资 1,770 万元,股权比例 17.61%;陈桂珍出资
2011 年 5 月 11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杨中春将其持有的 8.84%
的股权,黄瑛女士、吴仲全将其各自持有的 5.01%的股权,以及陈桂珍女士将其持有的 31.29%
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
2012 年 10 月,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 1000 万元由各股东
按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增资,另外 1000 万元以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资后,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 12,050 万元,其中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6,043.075 万元,股权比例
2013 年 5 月 21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未分配利润 30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后,
注册资本增加至 15,05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5,050 万元,其中北京碧水源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北路 9 号永泰生态园甲 2 号,总部办公地址:北京市
本公司属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承包行业,营业范围:大型物件运输。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电梯安装、维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产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组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以下简称“合并基准日”) 完
成,并依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 (即:于合并基准日,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已
向陈桂珍、杨中春、黄瑛、吴仲全发行 3000 万 股 A 股及支付现金 11,000.00 万元购买拟购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轻松的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
2、假设于 2014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已完成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 元的 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7.41 元,并且于 2014 年 1 月 1 日与购买资产相关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经批准的本次
重组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及其作价,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财务报表
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在一定的差异,则相关资产及负债,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
本备考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所需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
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所需成本与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市价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市价份额的差额,
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市价份额
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市价份额的差额,计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
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的权利利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的权利利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
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
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
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
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
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
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
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
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
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的权利利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
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
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
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
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
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
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提减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
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
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
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 20%,反弹持续时间未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
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
对于公司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
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
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
合资经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
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
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
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
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
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
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
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
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市价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
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
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
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
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①.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 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
④.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
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
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
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
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市价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特许经营权,如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则按照收取或应收
对价的公允价值计入无形资产;如公司不提供建造服务,则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
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
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特许经营权在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
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
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
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
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
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
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
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
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
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有关设定提存
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
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
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
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
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提供以 MBR 技术为核心的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包
括方案设计、工程设计、电控技术、系统集成技术、系统安装和工程技术调试、运营技术支
持,以及项目建成后的托管运营服务等;净水器销售;市政与给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及
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处理运营服务以及 BOT、BT 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和方法包括以下
本公司涉及的商品销售主要为膜材料销售、净水器销售,公司在产品已经生产并发给购
货方,对方签收确认且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建造合同收入包括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和市政与给排水工程建设的业务,区分
(1)对于工期较短,报告期内完工的项目,公司按完工时一次结转收入和成本;完工以
(2)对于工期长并跨报告期的项目,公司按照已经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
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后,根据预计合同总收入计算确定当期应确认的完工收入及相应结转的合
同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在确定完工进度的同时须取得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确认后的
如果工程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
如果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
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
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
中的解决方案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
(2)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
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根据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确定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
本公司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
包给其他方但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的,本公司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
合同规定本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在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
对象收取费用,如收费金额确定的,确认为金融实物资产;如收费金额不确定的,确认为无形资
按照合同规定,本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
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
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为了服务协议目的建造或从第三方购买的基础设施,或合同授予方基
于服务协议目的提供给本公司经营的现有基础设施的业务和 BT 业务,也比照 BOT 业务的处
本公司对于相关服务协议规定的,属于提供日常维护管理费的,直接计入提供服务期间的
损益。如果确定可收到或收到政府对相关维护管理费补偿时,在提供服务时计入营业收入,
5、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根据与被服务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主要以与被服务方共同确认的处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若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
依据: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
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
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
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市价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
1、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京久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
2、(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8】156 号)及北京市门头沟区国家税务局核准(门国税【2014】01 号),同意北京碧
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
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
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
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门头沟区国家税务
注: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其他货币资金中 23,064,383.35 元为履约保函保证金,除此之外,货币资金中不存在其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145,015.05 1.4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504,613.01 7.13 -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计提减 其 期末余额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计提减 其 期末余额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计提减 其 期末余额
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 转入固 其他 工程投入占预算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资 本期利息资本 资金
名称 元) 定资产 减少 比例(%) (%) 累计金额 本化金额 化率(%) 来源
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 转入固 其他 工程投入占预算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资 本期利息资本 资金
名称 元) 定资产 减少 比例(%) (%) 累计金额 本化金额 化率(%) 来源
项 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应纳税暂
供应商 1 32,695,000.00 项目工期较长,目前尚未完全结算,故支付金额相应较少
供应商 2 18,927,803.56 项目工期较长,目前尚未完全结算,故支付金额相应较少
供应商 3 15,228,762.00 由于工程尚未全部验收结算,故尚未支付
供应商 4 10,320,329.00 目前回款金额较少,支付金额相应较少
供应商 5 10,000,000.00 目前回款金额较少,支付金额相应较少
注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 114,523,575.10 元为联营企业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期 H 股上市,公司因云南水务
注 1:2010 年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怀柔区科技研发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295 万元,用于怀柔基
地项目购置土地、厂房建设、科研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2011 年该补助按资产使用年限分期结转递延收益,本年结转
注 2: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09 年 5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北京碧水源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碧水源膜产业
基地(二期)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1300 万元,专项用于该项目建设。该补助资
金于 2009 年度全部下拨至本公司,2010 年膜公司业基地二期厂房及设备均已经转固,因此自 2010 年对该补助资金按资产
注 3:根据 2010 年 9 月 19 日公司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签订的《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拨款
项目合同书》,本公司“膜生物反应器污水资源化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及应用推广”项目属于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拨款项目,
财政拨款资金合计 700 万元,该资金于 2010 年度全部下拨至本公司;2011 年 12 月份又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膜
生物反应器污水资源化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及应用推广”项目延续拨款 100 万;2012 年 6 月,又收到该项目的延续项目经费
110 万元。该补助按资产使用年限分期结转递延收益,本年结转 470,262.00 元。
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膜生产和销售 100.00% 设立
天津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膜生产和销售 100.00% 设立
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净水技术开发和服务 37.80% 20.79% 设立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 100.00% 设立
珠海京久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 珠海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50.15% 设立
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00.00% 设立
山东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 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 80.00% 设立
十堰京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建设;过滤膜、环保设备研 100.00% 设立
河北正定碧水源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 河北 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 100.00% 设立
湖北汉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专 40.00% 设立
注1:子公司天津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
注2:子公司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梁辉自愿将其持有的20.79%股权全权委托给本公司管理,将其享
注3:子公司北京碧水源净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控股37.8%的子公司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控股50%的
注4:子公司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72%的子公司湖南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
注5:子公司北京京久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市京久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永连通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蚌埠久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珠海京久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50.15%的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对以上公司持股比例为50.15%,表决权为100%。
注6:子公司北京恒泽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持股60%,另外40%股权由本公司控股50.15%的子公司北京久安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因此本公司对该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80.06%,表决权为100%。
注7:公司对子公司湖北汉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但依据该公司章程,该公司董事会共有5名董事,本公
司派出3位董事,因此本公司可以控制该公司。 注8:子公司十堰润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本公司
持股51%,另外49%股权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十堰京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因此本公司对该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100%。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第一层次公允价值以所持股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6 月 30
对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股东为自然人文剑平,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及对本公司的表决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由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2015 年 7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碧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8 号)。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
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47,800,595 股,发行价格为 42.16 元/股,本次募集资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碧水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如何推动“双碳”行动落实落地,促进“双碳”产业创新发展?11月18日,首届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双碳创新发展大会在长沙召开,来自国内外数十位大咖,围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碳市场建设、碳汇项目开发等热点
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我国将在2025年初步建立“以竹代塑”产业体系,有序推进竹制品替代塑料制品。我省紧跟其后,发布